點擊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請使用瀏覽器分享功能進行分享

作者:同雪莉(西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21世紀以來,隨著國際心理學界爆發的兩次“認知革命”和一場“文化革命”,許多研究者開始關注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內在影響問題。伴隨著理論與方法的持續創新,以文化動因為中介的能動性理論主張日益受到學術界重視,也促成了文化心理學的發展新趨勢。
文化動因的中介能動性理論
近年來,文化不僅被視為心理學研究中的一個外在變量,而且成為內嵌于人與環境交互作用的重要元素,文化心理學也為人們認識及解決人類社會存在的問題貢獻了諸多智慧。然而,由于文化這一概念本身含義的復雜多樣性,其常常被看作一種動態的開放系統,而且處在不斷創新、發展和變化之中,這為文化心理學的研究帶來了諸多挑戰。
為了科學理解文化的本質,探索文化建設的心理機制、社會機制和實踐路徑,目前已涌現出了“文化主客觀論”“文化基因論”與“文化動因論”等理論。齊默爾在《論個性與社會形態》一書中提出,文化的形成是人類有目的地建構客體使用的結果,需要主體與客體有目標導向和有意象地交織在一起,個體是在主觀文化和客觀文化的對立統一中發展起來的,個體需要在與他人保持一般性心理距離的同時,不斷努力以消除這種距離。需要區分主觀文化和客觀文化之間的沖突關系。客觀文化指處于精細化、發展和完善狀態中的事物,這種狀態使個體心靈得以自我實現,或是指個體或集體在加強自身存在的過程中需要越過的路徑。而主觀文化則是對已得到經驗發展的度量。
文化基因論也稱文化基因共同進化論,認為文化類似于一種生物現象,是人類大腦進化的適應性產物,大腦是通過學習和處理文化的自然選擇而逐步進化的。該理論強調,人類進化推動文化發展,文化發展反過來也在促進人類進化,文化環境通過向人的大腦神經機制施加壓力,以促使其發展和進化。文化基因論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人們對于文化、社會學習等概念的認識,同時也為心理學研究提供了新的思維方法。
文化動因論強調文化與個體的欲望及需要關系密切。傳統的文化理論認為,文化決定個體的發展,個人對文化很難產生影響。與之不同的是,文化動因論的代表人物斯皮羅則提出,文化的能動性不僅涉及社會歷史傳統的影響,還以個體的需要、人格為中介。個人受社會文化制約,文化也受個體的影響。一方面,文化能規范人類行為,滿足個體基本需要;另一方面,人們在服從社會文化規范的過程中能夠積極適應,這一適應的過程受“外部控制的文化動因、內在的文化動因和內化文化動因”三種因素交互影響。個體的需要動機受到顯性文化與隱性文化的雙重制約,只有當外部文化動因與個體的內在需要動機相契合時,才可能達到文化控制的目的。因此,一個有效的社會不能不考慮文化規范與人的需要之間是否保持一致。個體對文化的能動性作用只有通過需要、動機和人格這些要素作為中介才能得以實現。
群體能動性與創新性問題
對群體能動性的探索也是當前文化心理學研究的一個焦點議題。如文化動態建構論將能動性視為一種影響人們認知與行動的內隱機制,認為文化差異會使人們產生不同的情境歸因與行為動機。來自強調獨立文化國家或地區的被試具有更強的個體能動性,往往認為自身的能動性來源于個體內部,因而對自發行動具有更高的內在動機。而來自強調相互依存文化背景的被試,具有更強的集體能動性傾向,對于集體行為表現出更大的內在動機。這些研究進一步深化了能動性與群體感知關系的認識水平。
文化心理學的能動性研究還將創新納入文化探討的焦點主題,強調文化動態變化的核心是“信息輸入和創新”,可以將文化創新理解為人類個體或群體間社會信息傳遞的集合,而這些信息能夠影響人的認知、情感和行為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