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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偉(湖北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
13世紀的萊蒙·盧里(Ramon Lull)在其《大方法》(Ars Magna)一書中提出了這樣一個想法,即全部科學知識都由一些基本觀念或簡單觀念合成而來。這些基本觀念或簡單觀念總共有54個,它們的結合或合成就是構成科學知識的“大方法”。盧里的這一想法可以說是一種濃縮了的亞里士多德推演式科學(demonstrative science)理論或一種簡化了的早期科學模型。但正是這種顯得有些極端的“濃縮”或“簡化”,使得盧里的54個基本觀念或簡單觀念不僅具有了一種“初始詞項和記法系統”的特征,也具有了一種“發現和推演工具”的特征。盧里的這樣一種想法或者說盧里式的類似設想在17世紀的理性主義者那里得到了積極響應,“普遍語言”這一概念正是在這一時期正式出現。
1629年11月20日,笛卡爾(René Descartes)在給好友梅森(Marin Mersenne)的一封信中提出了一種可用于多數語言且可在數小時內掌握的新語法設想:“對人類的所有思想進行計數和排序或者將它們分離成清晰簡單的思想,在我看來是獲得可靠知識的最大秘密。要是有人想正確地解釋什么是人類想象中的、所有思想都由其復合而成的簡單觀念,我敢于指望的就是一種易學、易說、易寫的普遍語言(langue universelle)。這種語言最大的優勢就在于幫助人們進行判斷,因為其對事物的表征如此清晰,以至于幾乎不可能出錯。”顯然,與盧里一樣,笛卡爾也認為人類的思想和知識可由“簡單觀念”合成而來,而“簡單觀念”的表征就在于“清晰”且“幾乎不可能出錯”的“普遍語言”。笛卡爾的這一設想由萊布尼茨(Gottfried Leibniz)作了進一步的推動。在1679年的《論普遍文字》一文中,萊布尼茨認為,“可以制定人類思想的字母表,通過對其中字母的比較和由這些字母構成的語詞的分析,一切東西都可以被發現并被判斷”。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有一類可恰當地用于談論我們所有觀念的記號,就像在算術中談論數那樣或者像在解析幾何中談論線段那樣清晰、準確、詳盡,那么我們就能夠談論受推理支配的每一個問題,包括所有那些能夠在算術和幾何中來談論的問題。所有有賴于推理的科學研究都可以通過記號的變換并通過一種代數來進行,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令人感興趣的事實的發現會變得直截了當,我們不需要像現在這樣在一些困難的研究中絞盡腦汁了,而是可以穩穩當當地從已知的材料中獲得所有可能的知識”。無疑,萊布尼茨的“普遍文字”(characteristica universalis)思想,鮮明地突出了知識獲得和構成中“記號”和“語言”因素的重要作用,其完全可以被視為亞里士多德推演式科學理論抽象而濃縮的“語言”版本,是對盧里和笛卡爾相關思想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不過,與盧里的“54個基本觀念或簡單觀念”和笛卡爾的“普遍語言”一樣,萊布尼茨的“普遍文字”思想也僅僅停留在設想階段,真正在“普遍語言”的尋求中獲得部分實質性進展的是19世紀的弗雷格(Gottlob Frege)和皮亞諾(Giuseppe Peano)。
被稱為“現代邏輯之父”的弗雷格在其《概念文字:一種模仿算術語言用于純粹思想的形式語言》中對萊布尼茨的“普遍文字”思想評論說:“他的這一想法如此宏大,以至于想要實現它的嘗試幾乎無法走出預備階段……但即使這一值得追求的目標無法一步達到,我們也不需要對一種緩慢的、一步步的接近感到絕望。”弗雷格的“概念文字”正是在這一清醒而樂觀的認識指導下,朝向“普遍語言”目標所走出的“緩慢而接近”的一步。正如弗雷格所說,他的“概念文字”是針對某些科學目的所發明的一種手段,人們不必因為它不適合于其他科學目的而指責它,而如果它在某種程度上適合于某些目的,人們也不必太介意在這一工作中沒有什么新東西,因為方法的進步也在推動科學的進步。可以看出,弗雷格的“概念文字”作為一種“普遍語言”不只是“一種表征知識的符號記法系統”,更是“一種用于發現或推演的工具”。就弗雷格在其《概念文字》中所提出的一階邏輯公理系統(既包含一種“符號記法系統”,也包含一種“發現和推演的工具”)而言,可以說他的“概念文字”相比于盧里的“54個基本觀念或簡單觀念”、笛卡爾的“普遍語言”和萊布尼茨的“普遍文字”,更接近是一種不僅超越了日常語言而且超越了包括算術語言在內的任何具體科學語言的“普遍語言”,也是一種更為“抽象化”“符號化”和“形式化”的“普遍語言”。由于其中并不包含任何有內容的基本概念或可獨立使用的概念,而只包含沒有內容的語形概念或必須與其他概念相結合使用的概念,所以弗雷格的“概念文字”能夠成為一種表達“純粹思想的形式語言”,通過添加相應的概念和公理即可構成具有直觀內容的幾何學語言、物理學語言等不同的具體科學語言。就此而言,“概念文字”可被視為對科學或科學知識的一種抽象的、符號的、形式的、突出了“語言”因素的“表征”“描述”或“刻畫”,是一種對科學或科學知識公理化、演繹化的理想追求。
弗雷格自己曾評論他的“概念文字”說:“用萊布尼茨的專門術語,我們可以說布爾(George Boole)的邏輯是一種‘(演繹)推理演算’(calculus ratiocinator),但不是一種‘(普遍)文字語言’(lingua characteristica);皮亞諾的數理邏輯主要是一種‘(普遍)文字語言’,附帶性地是一種‘(演繹)推理演算’;而我的‘概念文字’則同等地強調了此二者。”正因為弗雷格的“概念文字”既是一種“(普遍)文字語言”又是一種“(演繹)推理演算”,與“普遍語言”的兩種作用和目的(即作為“一種表征知識的符號記法系統”和“一種用于發現或推演的工具”)完全吻合,所以其通常被視為自盧里、笛卡爾、萊布尼茨以來有關“普遍語言”設想的一個更為理想而完美的代表。
這里不妨將皮亞諾的“(普遍)文字語言”與之作一對比。19世紀后期沃拉普克語(Volapük)和世界語(Esperanto)這兩種國際輔助語言的出現和流行使得“普遍語言”問題成為當時歐洲哲學家和數學家(也包括邏輯學家)討論的一個重要話題,并逐漸形成這么一種共識,即應當盡量減少科學交流中所使用的各種各樣的自然語言種類以避免“巴別塔效應”。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皮亞諾于1903年提出了一種由拉丁語改造而來的可以像日常語言那樣言說、書寫的科學交流語言——“無屈折變化的拉丁語”(Latino sine flexione),并用這種語言和他所創立的一套新的數學、邏輯學符號記法寫作了他的第五版《數學表達式》(Formulario Mathematico)一書。書中的一些符號,如∈(屬于)、?勱(蘊涵)、∩(交)、∪(并)、-(否定)、∧(合取),等等,現已成為數學和邏輯學的常用符號。“無屈折變化的拉丁語”提出后,在當時的學術界產生了極大反響,很快就成為一種可以和英語、法語、德語等自然語言并用的、可用于口頭和書面交流的學術語言,同時也出現了專門使用這種語言的學術刊物。皮亞諾將他的這一工作視為萊布尼茨“普遍文字”思想的延續,也是數個世紀以來眾多學者“普遍語言”之夢的實現。不過,到了20世紀30年代,隨著皮亞諾的離世以及國際輔助語言聲勢的衰落,“無屈折變化的拉丁語”逐漸失去了其作為一種“可以像日常語言那樣言說、書寫的科學交流語言”的地位,其“簡單性”和“便利性”并沒有給它帶來真正的“普遍性”,也即沒有使其成為一種能夠真正“表征”“描述”或“刻畫”科學或科學知識的“普遍語言”。其中的原因或許正如弗雷格所評論的那樣,這種由自然語言人為改造而來的語言即使能夠成為“一種符號記法系統”,卻無法成為“一種發現或推演的工具”,而后者是一種真正的“普遍語言”不可或缺的要素。
正是數個世紀以來對“普遍語言”的不斷追求,隨著弗雷格“概念文字”的產生,一種具有“普遍語言”傳統的現代邏輯——一階邏輯也就應運而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