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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曉峰(黑龍江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孟維杰(魯東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山東省青少年行為大數據智能分析文科實驗室首席專家)
在中國式現代化時代背景下,文化自信成為時代大潮中世人矚目的宏大命題,并為這一征程提供了強大的精神支撐和不竭動力。作為一種特殊的“自信”,文化自信是指文化主體對自己的文化身份和文化價值深信不疑,并以此為基礎展現出自信態度。它強調主體對本國、本民族或本團體產生的歷史、傳統、價值觀和文化成就持有的積極自信的態度。心理學視域下的文化自信可以被視為個體對自己所屬文化的認同和自豪感,以及對該文化形態的價值、傳統和成就的積極評價和情感反應。從中華民族層面看,文化自信是中華民族對自身文化認知的心理反應,是中華民族日益走向成熟,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心理動力,也是中國走近世界舞臺中央的文化張力引領。
文化自信心理機制探源
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文化自信是個體自信的延展與引申。個體自信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能力、價值和表現持有積極、堅定的信心和信念,它是一種內在的態度和心理狀態,反映了個體對自身的積極評價和自尊體驗。個體自信與美國心理學家班杜拉提出的“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有著相似的內涵。自我效能感是指個體對自己能夠成功完成某項任務或達到某個目標的信心和信念。個體的自我效能感水平越高,對自己的評價就越高,就越傾向于付出更大的努力以實現目標,也就越有自信,自信則導致積極的行動。由于個體心理與文化心理具有通約性和同構性,將個體自信拓展到文化自信,意味著文化主體對自身所處的文化持有積極評價和堅定信心,確信該文化形態擁有獨特的魅力和獨到的價值,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續發展的動力,能夠為自身提供強大的文化滋養和資源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化自信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政黨或個體得以生存、延續和發展的基礎,也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依據上述闡述,可以將文化自信分為文化認知、文化情感、文化認同和文化動機四種心理過程。文化認知是指文化主體對自身所屬文化的認識和理解,包括對本國、本民族或特定區域文化的知識、價值觀、信仰體系、符號等方面的了解和認識,也包括對文化特征和文化差異的知覺、對文化知識的了解、對文化價值觀的接受與評估等。文化認知有助于文化主體建立自我價值觀念,促進跨文化交流和相互理解,積極拓寬文化視野,減少偏見,增強文化敏感性,建立正確的文化和自我關系。文化情感是指文化主體對自身所屬文化形態的情感體驗和反應,它是感知、理解和認同文化所產生的情感狀態,包括文化自豪感和歸屬感、情感參與和投入、文化價值情感評價以及文化依戀感和文化敬畏感等。當個體對所屬文化擁有積極的情感體驗和狀態時,就會對文化產生依戀與敬畏感,文化則成為個體的積極心理資源,使個體在流動性社會中獲得認同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然而,如果個體產生消極的文化情感體驗,就會在文化中產生失落感、焦慮感和不安全感,導致個體與文化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沖突、文化排斥和文化剝奪感。文化認同是指文化主體對自身所屬文化身份的認可和接納程度,是對文化的一種發自內心的承認和堅信心態。文化認同是文化認知和文化情感“理性”與“感性”相互“發酵”的結果,可以被理解為文化自信的重要心理支持。文化自信是文化認同升華的結果。個體在深入、全面認知文化后產生積極或消極情感體驗,進而會接納、認可文化或否定、拒絕文化。文化動機是指文化主體在文化方面的內驅力、意圖和目標導向,它涉及個體在文化領域中參與、表達和展現自己的行為,包括體驗和學習、尋求文化體驗、表達與交流以及傳承和創新文化等。這是文化自信的最后階段,也是判斷文化自信的根本指征。個體只有進入文化動機階段,才能將對文化的認同以文化行為表達出來,表現出對文化的沉浸、傳播、對話與創新。
文化自信的四個心理過程構成了文化自信發展的四個遞進階段。這四個階段既具有連續性,又兼具獨立性,同時又相互制約和相互作用。文化認知是起點,是比較初級的階段,是個體對文化的認識、理解和評價;以文化認知為基礎,產生積極或消極的情感體驗,會使個體親近或者遠離自身所處的文化,醞釀形成文化情感;在文化認知和文化情感共同“發酵”作用下,將樸素的感性認知上升到理性認知會讓個體接納和認可文化,產生深刻的文化悅納感和歸屬感,形成文化認同;文化認同直接催生個體的文化動機,從而推動個體參與文化實踐,在和“他者”文化對話中,為人們的行為提供內在動力,實現文化傳承和文化創新。上述四個心理階段構成了文化自信的理性認知、情感升華、主體接納、行動追尋四大核心機制,也是文化自信心理機制運行的基本邏輯。
精準培育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反映了民眾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強烈認同與接納,更是作為指向族類認同的社會心理,不但需要指向過去,更需要指向當下與未來。在培育文化自信過程中,要反對文化自卑和文化自大,因為文化自卑與文化自大往往會產生兩種相反的文化效應——封閉主義和文化擴張,這兩種文化效應均不利于實現文化自信。因此,明晰文化自信的心理機制進而培育文化自信成為這個時代的題中之義。
第一,以深刻的文化認知促進文化反思。文化認知是一個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的文化信息加工過程。經過文化認知加工后,文化主體會形成一套獨特的文化思想和價值觀念。文化反思是文化主體對所屬文化的意識、實踐和價值觀進行有意識的批判性思考和評估的過程。通過文化反思,文化主體可以探討和審視他們所屬文化的優缺點、偏見以及與其他文化的關系等方面,其目的是促進個人和社會的文化成長與發展,增進不同文化之間的理解和尊重。這就意味著文化反思是文化自信的前提條件。通過深刻的文化認知促進文化反思,使文化主體更好地理解和評估自身所屬文化的特點和影響,開展有意識的文化交流、對話與合作,有助于促進多元文化的溝通和交融,減少文化沖突,實現文化的共同發展。缺少了文化反思,文化認知的根基性將無從體現。
第二,以飽滿的文化情感升華文化自覺。文化自覺恰如費孝通先生所言,“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來歷、形成過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發展的趨向”。文化自覺意味著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理解、尊重和傳承自己文化傳統的同時,也能接納其他文化并與之相互交流。據此,他提出了實現文化自覺的路徑,“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作為一種情感體驗,文化情感包括對文化的熱愛、自豪感、認同感以及情感依戀等方面的體驗。它涉及個體對于自己的文化背景、傳統、價值觀和符號等方面的情感反應。以文化情感激發個體對于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的意愿,個體能夠更加深入地認知和體驗自己所屬的文化,提升對文化的自覺程度,從而加深對文化的理解,促進文化的交流與互鑒,生成文化自覺。文化自覺反過來進一步喚醒文化主體的文化情感,使文化主體產生對文化的依戀和接納。
第三,以全面的文化認同激活文化自強。文化自強意味著在全球化背景下,面對文化沖擊和文化侵蝕的挑戰,文化主體通過增強自身文化影響力、保護和傳承傳統文化,并積極擁抱創新和變革,以提升文化的自主性、競爭力和地位。自主創新和開放融合是文化自強的主要特征。以全面的文化認同激活文化自強需要從個體和社會兩個層面共同努力,以加強對文化的認同和理解,積極參與文化活動和交流,推動文化的自覺、傳承和創新,實現文化自強和發展。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主體參與文化活動和組織,激發個體和社會對文化的關注和重視;傳承和弘揚文化遺產,將經典的藝術形式融入現代生活,并通過創新發展以適應當代社會的需求;注重創新與創造,探索融合傳統文化與現代創新的方式,通過創造性的表達和文化創意產業,為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動力。
第四,以強烈的文化動機引領文化創新。文化創新是文化自信的高級表達方式和表現樣態。文化創新是指在文化領域中引入新的思想、觀念、表達方式、創意和實踐,以促進文化的發展、變革和提升。它強調將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需求和變革相結合,推動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以文化動機引領文化創新,將文化主體對文化的興趣、熱情和追求作為推動文化創新的動力和指引,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實現:探索文化多樣性,鼓勵文化主體廣泛接觸不同文化,并對其保持開放態度;通過探索不同文化的特點、表達方式和價值觀,激發創新思維,為文化創新提供新的靈感和視角;注重文化研究與理論建構,加強對文化的系統研究和理論探索,促進對文化創新的深入思考,為文化創新提供理念、方法和原則的引領;注重文化創新生態系統建設,建立支持文化創新的生態系統,為文化創新提供有利的環境和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