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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立(應急管理大學(籌)教授、博士生導師)
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黨的二十大提出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進一步提出要“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這一重要部署,為新時代法治社會建設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對提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水平也具有重大意義。
一、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公共法律服務作為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眾法律權益、解決社會的基層矛盾糾紛、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措施,對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服務性和保障性工作。
(一)構建法律服務運行機制
構建體系完整、運行有序、保障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務運行機制。一是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的立法工作,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內容的標準化、規范化和精準化,探索構建政府、社會組織、個人多方共同參與的多元化主體模式,豐富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的供給。三是搭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實現國家、省、市平臺的對接流暢和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等三大平臺的融合貫通。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的評價標準體系,健全以人民群眾為中心主體的法律服務質量的評價、監督等體系,推行崗位責任、服務到位、首問負責等制度,促進和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的質量和良性競爭。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1.深化律師制度改革
律師隊伍作為司法程序的參與者,在維護人民群眾權益、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職能和作用。因此,要深化改革律師制度,充分發揮律師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提高律師隊伍的質量要求,打造忠誠可靠、專業過硬、人民滿意的律師人才隊伍。進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更好保障當事人合法訴訟權益。逐步擴大法律援助的范圍和公職律師的服務范圍,通過建立法律咨詢服務中心和法律咨詢服務熱線,使得更多的法律服務惠及到人民群眾。完善律師職業保障制度,充分保障律師的知情權、會見權、閱卷權等一系列的法律訴訟權利。
2.深化公證體制改革
進一步落實《關于深化公證體制機制改革 促進公證事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強化國家公證職能。始終堅持以公益屬性為核心,加強對偏遠地區和特殊困難人群公證服務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通過對口支援、開通綠色通道、上門服務等方式,切實提升公證服務資源的地區和人群的均衡化。嚴格把控公證的服務質量,加強監督,制定相關責任追究辦法,對于重點業務、民生業務重點監督,支持信息公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從嚴打擊違法執業行為,使得人民群眾相信公證、認可公證結果。深化公證機構的改革,結合公證行業的特殊屬性,建立健全備案制度,理順業務辦理的流程機制,完善保障機制,建立充滿活力、規范高效的公證機構。有序推進合作制公證機構建設,有序開展市場化的公證業務,引入市場的考核標準,提高公證的效率。
3.深化仲裁制度改革
堅持實體與程序雙向改革的方向。首先,改革仲裁機構的組建和管理體制。借鑒域外仲裁管理經驗,適當擴大商會參與仲裁機構組建的范圍,減少政府部門的行政干預。其次,改革仲裁制度的構建。尊重和維護仲裁員及仲裁庭的仲裁權,擴大仲裁庭傳喚證人、收集證據等程序的權力,協調法院與仲裁機構之間的關系,既保證仲裁裁決權威,又留有糾錯空間。最后,建立健全部門之間的協作機制。支持與人民法院的工作對接與信息共享,進一步強化仲裁裁決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有效解決仲裁矛盾糾紛。
4.深化調解制度改革
加強調解隊伍建設。既要對現有調解隊伍進行實戰化的培訓,又要根據需求,引進律師、司法鑒定人員、稅務師等專業人才,補充調解隊伍。創新工作方法。以信息化平臺為支撐,激活“智慧調解”的新效能,及時化解社會矛盾;以“訴調銜接”平臺為依托,推動形成“調解賠付一站式”新型服務模式,徹底解決社會糾紛;以“異地合作”平臺為補充,為行政爭議源頭化解提供新渠道。強化工作保障。優先保障調解工作經費,拓寬經費渠道來源,逐步形成以政府出資為主、以企業等社會團體出資為輔的多元化籌資渠道,為人民調解工作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5.深化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
全面落實《關于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不斷健全四大類鑒定機構、鑒定人的統一實質化管理。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同機制,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明確管理機關、司法鑒定協會的管理責任,聯合制定執業規則,加強“兩結合”管理體制,實現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的暢通。細化登記評審細則,嚴格審查準入條件,既要做到于法有據,又要符合行業標準。及時清退不達標的鑒定機構,做到出入順暢,優勝劣汰,促進司法鑒定行業優質發展。嚴格規范程序和標準,依據程序成立司法鑒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依托行業專家等優質研究力量,加強標準質量把控,保證司法鑒定的公平公正。強化信息化監管水平,實施鑒定受理、過程、審核等各個環節的科技留痕,做到隨時核驗、隨時追溯,防止虛假鑒定、人情鑒定、金錢鑒定的發生。
二、改進法治宣傳教育
1.把普法工作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體系
全面落實學習《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根據青少年認知水平和所處的教育階段不同,分階段系統地安排國家、社會、家庭等方面的主要普法內容,循序漸進地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養。同時與社會、家庭密切配合,設置專門法治課程,運用主題教育、法制辯論等多種教學方法,培養青少年的學法興趣。持續推進青少年法治實踐基地建設,豐富實踐教學的方式。依托“三下鄉”活動,組織青少年深入社區進行法治宣傳等實踐活動,引導青少年養成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習慣。注重培養和提升家長的守法、用法、學法的法治素養,發揮“榜樣效應”,將法治教育融入到家庭美德與文化的建設之中,注重培養青少年向善向上的行為習慣,指導家長及時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為,為青少年提供溫馨、正面的家庭環境。
2.緊抓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
培養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觀念,組織憲法學習常態化,引導國家工作人員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用權等法治觀念。強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剛性約束。依據《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構建共性清單+業務領域清單的“1+N”學法用法體系。提升國家工作人員運用法律解決問題、應對風險的能力。普法與執法相結合,深入推進國家工作人員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進程,以法治能力解決社會治理難題,以法治方式促進深化改革,以法治思維創新發展動力。加強法治培訓,進一步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將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法治素養、法治業績納入到年終考評范圍,實行法治考核一票否決制度。
3.實施全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
要深刻落實“八五普法”規劃的內容,突出宣傳憲法、民法典和與高質量發展相關的法律規范,抓好重點人群的普法工作。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一是創新法治宣傳教育形式。注重普法實效,通過多種形式和多種渠道傳播符合人民群眾喜好的法律內容,讓法治宣傳教育走“新”更走“心”。完善“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機制,構建宣傳教育主體的責任、內容與行為清單。二是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全民學法守法用法。樹立法治模范人物典型,大力宣傳守法向善,糾正法不責眾、人情大法治弱等思想,推進守法實踐養成,形成人人守法、人人光榮的社會風氣。三是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繼承并創新發展優秀傳統法治文化,大力弘揚紅色法治文化,傳承紅色法治基因。鼓勵全民積極創作普法產品,促進優秀普法產品多渠道傳輸、多平臺展示、多終端推送,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4.加強法治宣傳隊伍的建設
增強現有隊伍的法治宣傳綜合素質。持續推進法治宣傳培養教育,推進法治宣傳隊伍專業化、正規化。深入開展法治宣傳隊伍的整頓工作,確保法治宣傳隊伍忠誠不變色。為法治宣傳隊伍注入“新鮮血液”。通過人才引進、專業特招等方式,引進法學院校素質過硬、能力過強的專業人才,充實壯大法治宣傳志愿隊伍。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提高法學院校教育的實踐課程比例,構建完備的實踐課程體系,引進司法工作人員擔任實踐教學主講人,充實實踐教學人才庫。建立健全法律實踐導師制度、法學院校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司法單位的合作培養交流機制,完善高校學生的實習實踐制度,有效提升實習實踐效果。
三、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民族的根本,要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要全面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一系列保護未成年權益的法律規范。構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格局。
1.完善未成年人的家庭和社會的保護機制
發揮家庭父母的保護作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成長條件,為未成年人提供物質生活保障,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幫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確保未成年人完成義務教育,鼓勵支持未成年人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不得引導放任未成年人失學、輟學。及時排除涉及電、水、火等常見的安全隱患,如遇到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堅持立德樹人,發揮學校的教育職能,培養學生的學習、實踐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學生的肖像權、人身自由和平等受對待的權利,不得因為任何原因歧視學生,不得體罰或者變相懲罰學生,更不得隨意開除、勸退學生或者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加強未成年人安全教育,規范未成年人行為,培養未成年人遵守法律的良好習慣,提高保護學生的能力。健全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安保力量,完善安保措施,加強突發事件的安全演練。
2.優化未成年人社會和網絡保護機制
全社會營造關愛、呵護未成年人的社會環境。在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開設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場所,酒吧、網吧、娛樂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開放,不得向未成年提供或者銷售煙、酒等物品,堅決抵制暴力、色情、迷信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書籍、電影、視頻和網絡信息的傳播。擴大面向未成年人免費的社會資源服務的范圍,全面落實交通客運對未成年人優惠或者免費票價政策,完善公共場所便利未成年人的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網絡監管,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網絡平臺的責任,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傳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產品或者網絡信息。凈化網絡環境,嚴厲打擊網絡色情、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的行為,加強網絡游戲的管理,網絡游戲開發商應當設置未成年人保護模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對于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網絡行為,應設置未成年人救濟的專項渠道,網絡平臺對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產品或者服務,應當及時處理。
3.強化未成年人政府和司法保護制度
全面打擊校園霸凌等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未成年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生活成長環境。對于涉及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部門應當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國家應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教育矯治等工作。一方面,全面落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堅持預防為主,提前干預。更好地統籌特殊預防與一般預防,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又依法懲治未成年人犯罪。持續做實“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依法加強對罪錯未成年人的懲治、教育、感化、挽救。另一方面,制定專門矯治教育的規定,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一是明確矯治責任主體,加強同教育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二是強化干預矯治隊伍,可成立檢察官、民警、司法社工、學校老師為主體的矯治教育人才庫,針對性地制定幫教方案、細化幫教措施,全面提升幫教水平和成效。搭建矯治教育平臺。三是加強與專門學校的工作對接,籌建專門學校和幫教基地,為矯治教育創造有利條件,助力罪錯未成年人順利回歸社會。
四、健全社會治理體系
推進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1.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理清楓橋經驗與法律的內在聯系,發揮立法層面對發展“楓橋經驗”的引領作用,不斷完善村規民約等非正式規范,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工作的規范化。堅持“三治融合”,以自治夯實社會治理的基礎,建立完善的黨組織領導基層自治體制機制;以法治為社會治理提供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規范群眾行為;以德治為社會治理提供支撐,深入挖掘社會治理的道德力量,形成有效的道德規范機制。推進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治理手段的智能化。有序擴大社會治理主體的范圍,發展充實群防群治的力量,打造多方主體參與的“新引擎”,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網絡等現代化科技,在基層治理中推進網格化和智能化,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為社會基層治理人員減負的同時,又能實現治理精準化和有效化。
2.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嚴格執行登記制度,規范告知流程,保障人民群眾的訴求表達,方便人民群眾查詢訴求解決進程、確保人民群眾知曉救濟方式。以法治化目標為導向,實現信訪工作全流程的法治化,確保人民群眾的訴求能夠得到規范地解決。以“四個到位”為抓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管轄范圍,對于推諉、不按規定的接訪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明確公職人員的職權,對于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行為,應建立全面的追責機制;對于鬧訪、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應予以堅決打擊。發揮好信訪工作實訓基地培養人才的作用,設置信訪業務專業化的培訓課程,打造“又紅又專”的信訪工作的人才隊伍。建立信訪工作頂層設計的專家庫,聯系高校,將擁有豐富理論的教授、學者納入到專家庫。專家庫為信訪工作法治化的持續推進提供理論支撐和人才保障。
3.加強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建設
一是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打擊機制,嚴厲打擊村霸、黃賭毒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行為。著重根治行業壟斷、食品安全、環境安全等危害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提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暴力等新型犯罪的打擊能力。二是提升預防預警社會風險的能力。統籌社會資源、調動各方力量,運用智能化的科技手段,打破現有數據鴻溝,提高對各類風險發現、防范、化解、管控能力。加強對社會敏感問題、熱點話題分析預測,提升社會防控的精準性和整體性。三是強化社會防控人才隊伍建設。聚焦實戰,提升隊伍適應新形勢、新技術、新任務的能力。專業培養,全面培訓隊伍的專業知識、數字化專業技能和服務,提升隊伍的專業素質。檢驗效果,建立多元主體參與的考評機制,形成人才隊伍的良性流通發展。人才激勵,加強人才隊伍的物質保障和福利待遇,建立有效的獎勵機制,使社會治安防控人員能夠安心扎根基層。
進入新時代,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已經踏上新的征程。法治社會建設不是一時之事,也不是一時之功,必須狠下功夫,久久為功。在不斷完善法治社會建設的過程中,應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改進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不斷開創法治社會建設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