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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文章《朝著建成科技強國的宏偉目標奮勇前進》,提出要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同世界各國攜手打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國際科技發展環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糧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戰,讓科技更好造福人類。如何進一步深入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助力實現科技強國的宏偉目標?光明網特邀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創新發展政策研究所執行所長溫珂進行解讀。
當前,全球經濟格局和治理體系正在發生深刻變革,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是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推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一環,也是著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升我國國際影響力的重要舉措。
中國是全球科技治理的重要貢獻者和積極推動者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貢獻中國智慧,著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是全球科技創新的重要貢獻者,是國際合作的重要推動者,是全球科技治理規則的積極參與者。
近年來,中國堅持開放合作的科技發展道路,推動構建公平、包容、可持續的全球科技治理體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進展:積極參與治理規則制定,在新興科技治理議題上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等中國方案,推動建立符合全人類共同利益的國際規則;積極推動國際科技合作平臺搭建,通過“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金磚國家科技創新工作計劃及國際大科學工程,促進技術共享與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積極應對全球性治理難題,以實際的科技解決方案為應對疫情防控和氣候變化等全球挑戰貢獻中國智慧,展現了負責任大國的擔當。
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仍然面臨諸多新挑戰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加速演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科技領域國際競爭不斷加劇。我國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全面提升中國在全球創新格局中的優勢,既面臨機遇也面臨著諸多的挑戰。
一方面,全球權力結構重構呈現去中心化、非線性的根本性轉變。主要國家圍繞人工智能倫理、數據跨境流動、綠色技術標準等新興領域的規則制定權展開激烈博弈。發達國家通過“俱樂部式”合作機制(如美歐貿易與技術委員會)強化規則話語權,構建排他性技術聯盟,擠壓發展中國家參與空間?。與此同時,國際環境復雜化?,地緣政治競爭加劇導致技術封鎖和產業鏈脫鉤風險上升,部分國家以“小院高墻”策略限制技術跨境流動,導致國際科研合作非技術壁壘(如簽證限制、數據主權爭議)顯著增加,部分領域國際合作受阻,疊加科技安全顧慮增加,客觀上限制了創新要素跨境流動。
另一方面,人才引進、知識產權保護、數據跨境流動等領域仍存在制度性障礙,制約著技術、資本等要素的高效配置,尤其外資高技術企業融入本土創新體系面臨挑戰。國內科研管理標準、數據安全規范、數據流動規則等與國際通行規則尚未完全接軌,技術標準互認機制缺失,跨境研發合作面臨數據安全審查周期過長、透明度不足等壁壘,增加了跨國研發合作的制度性成本。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導致跨國技術轉移信任度不足?。人才引進方面,外籍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配套不足等,這些體制機制問題仍然是我國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的痛點和難點問題。
此外,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發展加速科技創新范式變革,既推動了多學科交叉融合和多主體的合作創新,也帶來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基因編輯等全球科技治理新挑戰。
統籌“開放”與“安全”,進一步拓展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廣度深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國際環境越復雜,我們越要敞開胸懷、打開大門,統籌開放和安全,在開放合作中實現自立自強。安全與開放的平衡問題貫穿中國參與全球科技治理的始終和各個方面,直接影響治理效能與治理的可持續性。在擴大開放的同時,需應對地緣科技競爭加劇、外部技術封鎖等風險,保障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科研價值觀差異和治理能力不足,可能制約國際科技合作的可持續性?。既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的瓶頸,又需避免因過度強調安全而陷入封閉式創新?。
持續健全創新要素流動制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創新生態整合了人力、技術、信息、資本等創新要素或創新資源。因此,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要通過吸引和匯聚國際先進的科技人才、技術成果和資本等創新要素,增強中國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全球科技創新共享共贏,提升中國在全球科技創新中的競爭力。這就要求我們系統梳理并解決制約人才、資金、技術、數據等創新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政策協調機制設計。
具體來看,針對困擾科研人員的“走出去”難、使用境外資金難等實際問題,加強識別人員交流與科技項目合作中的安全風險,探索合理解決方案,切實為科研人員開展國際合作研究及學術交流、在國際科技組織任職等提供支持。著力構建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健全跨境金融基礎設施,健全適應開放經濟條件下的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政策框架體系。建立透明開放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明確創新要素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創新信息共享平臺,促進信息流動與資源共享。積極參與國際數據的流動共享機制建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暢通數據跨境流動。平衡“開放”與“安全”,持續完善創新要素流動制度建設與國家安全保障制度,使創新要素流動有據可循。
加快推進科技安全政策體系建設。平衡開放與安全的需求,需要重視全球科技發展過程中的風險和規則治理,注重科技安全工作頂層設計的戰略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以頂層設計或路線圖來統籌和指引科技安全政策體系建設。同時建立科技安全協調機制,明確主責機構及職能,劃定各機構在科技安全政策體系中的具體使命與任務。構建科技安全預警監測體系,實現科技安全風險全過程管理。開展科技安全監測與評估,識別影響我國未來競爭的關鍵科技領域,分析我國優劣勢,梳理短板科技的源頭和國際領先科技的分布等。緊密跟蹤各國科技安全政策動向,評估其對我國可能產生的影響,并制定應急預案。同時,進一步促進國際對話,努力建立戰略互信并達成共識。
總之,我們既要堅持科技開放合作,更好造福世界各國人民;又要強化科技安全,從根本上保障國家安全,掌握競爭和發展主動權。(光明網記者劉夢甜、實習生茍悅萱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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