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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高賀(暨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堅持破和立的統一”是我們黨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摸索出的重要經驗。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指出,要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破立并舉、先立后破,該立的積極主動立起來,該破的在立的基礎上及時破,在破立統一中實現改革蹄疾步穩。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內在蘊含著推進改革過程中“否定之否定”的辯證發展觀,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論。
準確把握“破”和“立”的深刻內涵
“破”與“立”是唯物辯證法中的一對基本矛盾。在改革語境中,“破”強調的是革除落后的阻滯生產力發展的障礙藩籬;“立”強調的是建立起先進的推動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機制,二者既有區別,又相互影響。完整、準確把握“破”和“立”的科學內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應有之義。
“破”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當前我國改革已經進入到深水區和攻堅期,深層次、頑固性矛盾日益凸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迫在眉睫,我們必須永葆“破”的信心和決心涉險灘、闖難關,沖破妨礙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思想觀念,破解深層次的體制機制阻滯和結構性矛盾,為全面深化改革掃清障礙。
“立”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環節。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破舊”是手段,“立新”是目的。“立新”不是標新立異,更不是喜新厭舊,而是強調突出問題導向,緊緊圍繞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硬骨頭”精準施策,建立健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創新體制機制,使全面深化改革成效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只有堅持“立”制度之“新”,方能將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進行到底。
科學謀劃“破”和“立”的方法步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則事半功倍,不得法則事倍功半甚至產生負作用。改革是否“得法”,關鍵看“立”“破”遵循何種規律邏輯,即“破”和“立”何者為先,何者在后?兩者能否同時并進?這些問題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可繞開的難題。十余年的全面深化改革實踐充分證明,“先立后破”是黨推進改革事業行穩致遠的成功經驗。
“立”在“破”前,更加注重改革的穩定性。“立”在前頭,強調改革要循序漸進,助推符合發展趨勢的新制度立住、立穩,再圖謀逐步破解阻滯發展的障礙。當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臨著如何破解發展前與后、表層與深層、內部與外部、整體與局部等多重矛盾,要做好應對這些矛盾復合疊變的充分準備。形勢之復雜,挑戰之嚴峻,決定了全面深化改革要及時從“以破為主”轉為“以立為主”,警惕“未立先破”、“破而不立”、“大破大立”傾向,把握好改革的風險節奏,先立而后謀破,步穩而后蹄疾。
“破”在“立”后,更加側重改革的機動性。何時“破舊”、怎么“破舊”,關系著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先立后破”不是“立而不破”,而是強調在推動事物發展過程中靈活把握“破”的時機和技巧,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成效。當新舊事物處于“你強我弱”的狀態時應先謀穩而后思破,防止新舊事物更迭中“未立先破”造成的“制度真空”;當新舊事物處于“你弱我強”的狀態時應果斷把握時機,集中突破,幫助新事物牢牢把握主動權,以“破”促“立”,以“破”助“穩”。
統籌推進“破”和“立”的有機統一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項整體性、系統性工程,必須統籌推進“破”和“立”的有機統一,學好用好“先立后破”的方法論,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全面深化改革有立場、有原則。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具體實踐中,無論是“破”還是“立”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心中有尺,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確保全面深化改革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是強調系統集成。統籌推進“破”和“立”的統一不是盲目“破”、全面“立”,而是堅持全局觀、系統觀,有步驟、有方法、有重點地實行“破”和“立”。一方面,要聚焦整體推進。改革要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加強頂層設計,對于“先立什么”“后破什么”“何時立”“何時破”要做好統籌規劃,防止畸重畸輕、顧此失彼。另一方面,要強化改革協同。改革面臨覆蓋范圍大、牽涉利益廣、地區差異大等難題,應正確處理好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發展和穩定等關系,集中優勢資源“破”和“立”,發揮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破舊立新的“蝴蝶效應”,加強改革舉措的耦合性和協同性,以系統觀念打好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戰。
三是注重改革實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統籌“破”和“立”的統一,關鍵要把改革落到實處。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人民是否滿意是衡量改革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標準。一方面,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的“破”和“立”。改革不能“打折扣”、“搞變通”,要強化監督巡查,抓好抓實各項改革實施主體責任,確保地方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改革部署,該立的及時立,該破的及時破,敢作敢為,善作善為。另一方面,要以滿足人民需要作為改革“破”“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革要“立”人民所需,“破”人民所憂,圍繞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謀篇布局,把滿足人民整體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作為制定政策的出發點,同時針對老百姓急難愁盼的問題分層突破、重點突破、及時突破,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暨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研究生孔俊軒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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