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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雪蓮(吉林大學東北亞地緣政治經濟研究所所長、教授)
長期以來,西方發達國家依據先發優勢在全球治理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西方國家的相對衰落、“全球南方”國家的崛起,帶來了全球治理中“西方”底座的動搖,全球治理正朝向一種“后西方”的治理結構轉變。
世界秩序變革與全球治理結構轉型
當今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西方中心的世界秩序正面臨挑戰。冷戰結束后,美國成為主導世界秩序的單極力量。然而,伴隨著全球化的發展,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力量日益壯大,西方主導的世界秩序顯現出很大的局限性。
在權力結構上,世界權力格局呈現多極分化的態勢。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西方國家的實力地位相對下降,而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實現群體性崛起,現有的世界秩序已經不能反映權力變化的現實。美國總統特朗普開啟的第二任期是以“美國優先”為原則,使世界秩序在權力結構上面臨更多對抗和分裂的風險。
在制度結構上,西方主要國家興起的民粹主義正不斷侵蝕全球合作的基礎。民粹主義主張減少對國際貿易、氣候治理、難民問題等國際事務的政策責任,其后果就是給全球治理的多邊機制運行造成沖擊,進而使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訴求很難在現有制度體系中得到實現。
在觀念結構上,國家主義與全球主義、單邊主義與多邊主義之間的對立日漸凸顯。美西方國家固守“西方中心主義”的觀念,阻撓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制度創新和觀念變革,以“普世主義”遮蔽價值多元和發展差異,以國家本位抵制主權的多樣化訴求,從而帶來全球治理中的價值分歧。
世界秩序的變革為全球治理的結構轉型提供了前提,由于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等非西方力量在世界影響力的增強,全球治理的結構性轉型勢在必然。
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的結構性成長
在以往全球治理體系中,“西方中心主義”長期主導并影響著國際制度及規范話語等方面的構建,這就使全球治理本質上圍繞西方利益和價值觀展開,難以反映和包容非西方國家多樣性訴求。然而,近二十年來,全球治理體系面臨著理論和現實的巨大挑戰,在對西方治理理論的普適性和對西方單一中心治理范式的有效性產生質疑的基礎上,“后西方”全球治理的觀念逐漸引起關注。“后西方”不同于“反西方”或“去西方”,也不同于“非西方”,其中包含著三方面主要的內涵:一是“后西方”全球治理追求的是全球治理的“整體性”,是讓全球治理真正實現“全球”性治理。“后西方”不是“去西方”,是“去西方中心”。二是“后西方”的全球治理追求的是多邊共治,主張多邊主義的協作,反對排他性的對立。三是“后西方”的全球治理要建立的是合作共贏、守望相助的共同體,不排斥非西方國家與西方國家之間在利益驅動下的議題合作,而是要以合作為基線,保持與西方世界的互動與溝通。
全球治理的“后西方”化特征的出現,主要源于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的結構性成長。與世界秩序變革相對應,全球治理也呈現出主體、制度、觀念等方面的主要結構變遷。
首先,全球治理中的主體結構從單一的不平衡結構向多元的平衡結構轉型。以往全球治理的主體結構主要關注國家與非國家之間的關系,尤其是非國家主體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問題。而在當今大國競爭時代,全球治理主要關注國家間的結構關系,特別是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主體地位的提升問題。以往全球治理結構的單一性體現在西方發達國家長期把持著全球治理的核心主導權,造成治理主體結構的失衡。新興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等非西方力量的崛起,打破了全球治理結構的歷史固化。在實踐中,金磚合作機制、亞太經合組織等平臺為新興國家提升國際話語權、議程設置權和規則制定權提供了重要舞臺,促進了全球治理主體結構向平衡化方向發展。
其次,制度層面的結構轉型體現在基于原有機制效能不足及機制碎片化現實上的制度創新。由于西方國家民粹主義和保護主義的抬頭,原有的治理機制出現僵化,很難適應不斷變化的全球問題。在大國競爭的情勢下,多邊主義的信任危機和利益失衡,使一些國際組織的影響力下降,如聯合國的合法性流失,引發治理危機。在這種情況下,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一道,在推進全球治理機制改革和創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最后,在觀念層面打破西方理論和西方經驗的單一主導,使全球治理的觀念與價值根植于更廣范圍的治理理念和治理實踐中。在以往西方主導的治理范式下,西方經驗和規范往往被視為唯一正確的標準,成為全球治理中的規范模板和價值判斷原則。而隨著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影響力的提升,非西方經驗、地方性知識的挖掘,非西方國家的新發展理念、新世界秩序觀等思潮的不斷涌現與影響的擴散,以及去西方中心主義的學術潮流與世界政治、全球主義范式等的興起,都在逐漸打破西方意識形態占據價值宣傳的話語優勢地位。
新興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推動“后西方”全球治理的路徑
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結構性成長,為推動全球治理的“后西方”化、整體化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要真正實現“后西方”的全球治理,還需要不斷推進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話語權、制度創新能力以及參與方式轉型,使其真正成為全球治理體系結構的組成部分。
第一,要通過經驗交流、案例推廣和聯合政策主張,將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共識性議題及治理創見作為全球治理改革的重要議程來推動。將金磚國家的治理實踐、共建“一帶一路”的制度創新、南南合作的經驗等提煉為可推廣的全球治理知識庫,打破西方單一的話語霸權。第二,利用現有機制與創設的新機制如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作為非西方國家制度創新、規則輸出和話語重塑的載體。第三,在參與方式方面,新興國家從“規則接受者”轉變為“規則制定者”,本質上就是其全球治理參與方式的深刻變革和權力格局的重大再分配,在參與全球治理進程中,平臺建設與聯合行動是角色轉型的重要路徑,要注重新興國家的作用發揮以及“全球南方”的整體性建設。
當然,在全球治理“后西方”化趨勢中還存在許多矛盾性的問題。在不確定性時代,“后西方”全球治理的規范構想應同時面向“西方治理”的局限與“西方衰落”的風險,因而從規范意義上擘畫“后西方”全球治理的理想圖景。因此,應當在關注紓解全球治理中“西方治理”困境的同時,對全球治理中“西方退潮”過程中可能引發的結構性混亂給予充分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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